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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除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症结
本报北京7月17日电  (记者韩鑫)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在17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王江平等介绍了《支付条例》出台的相关情况。

  “近年来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较为突出,加剧了中小企业的资金困境甚至危及生存,过去清欠工作主要解决的是存量问题,建立预防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的长效机制,要通过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根除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症结。”王江平指出,此时出台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法规,对于当前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特别是要保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解决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涉及多方利益,如何均衡把握和总体考虑?对此,司法部立法二局局长刘长春介绍,在条例设计时,既要紧紧围绕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也要平衡好中小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之间的利益。“一方面,充分考虑中小企业在获取交易机会、资金周转、风险防御等方面的弱势地位,在做好与现行民事、行政法律法规衔接的同时,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的交易行为作出针对性的规定,为各方当事人在实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交易提供法治保障。另一方面,也尊重市场主体意思自治和合同自由,避免行政手段不当干预经济活动。”

  在交易中,中小企业常常处于弱势地位,即便账款被拖欠,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出于维系合作关系的考虑,不愿意采取诉讼或者仲裁等手段来解决拖欠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此,《支付条例》提出三方面举措予以约束和惩治。

  “一方面,《支付条例》建立了支付信息披露制度,通过社会公众的监督,促使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款项。另一方面,建立投诉处理和失信惩戒制度,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情节严重的,受理投诉的部门可以依法依规将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实施失信惩戒。”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司长许科敏说,此外,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和营商环境评价时,要将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工作情况纳入评估和评价内容。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制度保障建立后,下一步如何落实到位?王江平回应,一方面,加强投诉机制建设,有效防范解决拖欠问题。目前工信部已建立“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并上线运行,未来将进一步完善投诉渠道功能,健全投诉处理的机制,确保中小企业投诉能够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另一方面,也要加强第三方服务,提高中小企业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同时,在中小企业交易合同拟定、加强财务核算等方面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和指导,帮助中小企业提高合同和资金管理水平,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

  面临疫情冲击,中小企业正处于“最困难的时候”。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5月,全国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同比分别下降7.3%、9.5%。在营业收入下降的同时,中小企业回款周期进一步延长,回款困难,加剧其资金周转困难。工信部调查显示,5月末,中小工业企业逾期应收账款占全部应收账款的29.5%,比上年同期提高了3.3个百分点。

  为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工信部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王江平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国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累计清偿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款项956亿元,其中无分歧欠款827亿元,无分歧欠款清偿进度达到49.5%。特别是我们把500万元以下的无分歧欠款清偿任务作为今年上半年的重点任务,6月底以前已清偿完毕。“目前各地仍在按照年初任务完成清欠工作,相信《支付条例》的出台能够更好促进中小企业及时收回账款,盘活中小企业的流动资金,降低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

(责任编辑: 姬艳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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